天津那些逐渐逝去的禁忌习俗

天津那些逐渐逝去的禁忌习俗

和其他地区一样,天津人过去也存在着一些生活与生产中的禁忌习俗,这一方面缘于旧时天津人对自然界规律认识不够充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追求平安与顺利的心理。

不过,随着科学的进步,有些禁忌习俗在人们心里是越来越淡溥了。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天津地区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传统习俗哪些。

1、闻雷辍耕

天津农民敬奉雷神,有闻雷辍耕的习俗。忌雷期间,不能犁田、耕地、播种,认为如果违犯,会招致雨水不调,庄稼歉收。

其实天津每年头几次响雷常在正月下旬,二月上中旬,这时尚属早春,寒潮未止,过早翻地下种,会使春苗受到寒冻——古老的习俗是符合科学道理的。

2、鸣锣惊鱼

这是旧时天津沿海渔民捕鱼生产时的一个重要习俗活动。

渔民每次出海捕鱼,都要先在水中布下渔网,当有鱼群入网时,渔民们马上将渔网收起,在渔网两端即将合拢之际,渔民们便鸣锣惊鱼,这样使得鱼群闻锣声后上浮,避免了鱼群的潜逃,使渔民们能够捕到更多的鱼。简单的风俗体现着渔民们的生产经验。

3、捐资建庙

同一村寨的人是同姓同宗、同一家族的,要共同捐资建庙。节日甚至平时遇到不测之事、烦恼之事时,村民们也要烧香祭拜本村有威望的逝者坟灵。

4、长灯不灭

从前,天津各商店的柜台在屋子深处,光线较暗,在没有电灯的时候,就要在柜台上点油灯。这灯点燃以后就不许熄灭,直到晚上大门关上时才能吹灭。

这是忌讳买卖中途停业。柜台里的售货员、学徒都要直立站着朝柜台外,不许坐着趴着,更不许坐在柜台上,否则会给店里带来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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