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南各少数民族节日民俗的发展演变
民族节日作为历史的范畴,其内容总是不断地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生变化。主要表现为一些节日内容发生变化和新节日的产生。
每个民族的节日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随着历史的发展,一些内容逐步消失,而一些新的内容则充实到了节日中来。例如:
布依族过春节,直到20世纪50年代,敲击铜鼓都还是一项重要内容,后来,这项内容就逐渐没有了,而一些现代体育活动如篮球比赛等,则成了一些地区的春节节日活动内容之一。
又如,布依族向来有在山清水秀的河边上过节对歌的习惯,如果哪个地方有座小桥,他们便把在此开展的活动叫做“赶桥”,如赶杉树桥、赶盘江桥等。1979年,惠水县人民政府帮助涟江两岸群众修建了董朗大桥,于是董朗附近的布依族兴起了六月六赶董朗桥的活动。
另外,一些新的民族节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诞生了,例如天柱渡马地方的七月二十坪,原来虽有活动,但时断时续。
1950年,渡马建立了乡人民政府。建乡政府那天适为7月20日,为纪念这有意义的日子,当地侗族、苗族和汉族等群众每逢7月20日这天,自动来此集会联欢,对唱山歌,形成有数万人参加的七月二十坪歌节。
贵州木佬人1993年6月15日被认定为仫佬族,从那以后,这部分仫佬族把每年的6月15日定为节日,届时举行纪念活动。
历史上,反动统治阶级都竭力制止少数民族节日集会,迫使许多芦笙会、跳花节停止活动或辗转迁移。
凯里舟溪甘囊香芦笙堂始于六百多年前的元末明初,是苗族地区历史悠久、规模巨大的一处芦笙堂,但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被官府取缔。苗族人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愤怒刻碑勒石,严正声明:
“窃维吹笙跳月,乃我苗族数千年来盛传之正当娱乐。每逢新年正月,各地纷纷循序渐举,以资娱乐而贺新年;更为我苗族自由婚配佳期,其意义之大良有也!”由于苗族群众的坚决斗争,甘囊香芦笙堂终于在1942年恢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全面贯彻执行民族团结政策,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风俗习惯,为各族群众欢度传统节日提供条件。
近年来,随着旅游事业的兴起,贵州高原上的民族节日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在贵州高原上还有许多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它们与民族节日活动密不可分。
例如黄平飞云崖和凯里香炉山,既是遐迩闻名的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又分别是苗族四月八集会和六月九爬香炉山的活动地点。
在贵州有许多这样的情形,一处庙宇,一片山林,一口岩洞,一座小桥,由于风景秀丽、景色迷人,往往有跳场、踩山、跳洞、赶桥这类的民族节日活动在这些地方展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名胜古迹为民族节日提供活动场所,而节日活动又为古迹增加光彩,两者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