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避讳的几种方式
古代避讳的方式,历史上出现过多种,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五类:
1、改字法
这是最常用的方法,《颜氏家训•风操》说:“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以代换之:桓公名白,博有五皓之称;历王名长,琴有修短之目。不闻谓布帛为布皓,呼肾肠为肾修也。
粱武小名阿练,子孙皆呼练为绢;乃谓销练物为销绢物,恐乖其义。或有讳云者,呼纷纭为纷烟;有讳桐者,呼梧桐树为白铁树,便似戏笑耳。”“同训”,即同义之字。卢文绍解释,“如汉人以‘国’代‘邦’、以‘满’代‘盈’、以‘常’代‘桓’、以‘开’代‘启’之类是也。
近世始以声相近之字代之。”上文提到的秦朝以后农历正月读作“征”月,便属此类。在秦代,“正”不能按原音读,而且不能写。须用“正”字处,用“端”代替。
2、空字省字法
就是在书写时遇到须避讳之字,或者空一格,或者画一个方框代替,或者干脆将此字省去不写。
魏徵等编撰《隋书》,写到曾自称郑国皇帝,后兵败降唐的王世充时,为避太宗李世民之讳,只得写成“王充”,在形式上与汉代哲学家王充的名字极易混淆。唐人在提及隋代将领韩擒虎时,为了避高祖李渊祖父李虎的名讳,省去虎字,只写作韩擒。
北宋将领潘光美,因人们须避宋太宗赵光义之讳,将其名字中的光字省去,只称潘美。日久天长,后人对潘光美的本名,反而不太知晓了。
3、缺笔法
就是对须避讳之字,既不改,也不空,而是将该字少写若干笔画。这样做既未违例,又不致影响读者的阅读理解。
缺笔法可能出现于唐初。唐高宗显庆五年(660年)正月颁诏:“孔宣设教,正名为首,戴圣贻范,嫌名不讳。比见抄写古典,至于朕名,或缺其点画,或随便改换。恐六籍雅言,会意多爽;九流通义,指事全违,诚非立书之本义。自今以后,缮写旧典文字,并宜使成,不须随意改易。”可见当时“缺其点画”的避讳方式还不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