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少数民族村落及其生产生活习俗
西南少数民族村落各俱特色,在这里我们简介介绍一下:
土家族保留的公共设施较少。少数地方有祠堂,类似于布依族之社祠,只是其祭祀重心在祖先而不是神。一般由家族聚居的村落集体修建,属集体公有,平时闲杂人员不得入内喧哗。
很多村落还有风水林。风水林一般为环绕村寨的树林,这类树林一般都保持得较好,多有几十乃至百年树龄的古木,被村人视为神灵附着,能保一方风水。因此平时不得随意砍伐破坏,违者由村落成员商议后处罚。
风水林的存在,主观上为村人提供了心理屏障,客观上则一定程度地缓解了破坏性砍伐所带来的危害,也美化了生活环境。
在布依族地区,神台上设一三尖石或人形石,上盖一块红绫绸,即为土地菩萨。而在土家族地区,则是塑像(一时没有塑像就用牌位代之),有的只有土地爷,有的则加一土地婆。
土地庙一般设在村口路边,少数村寨在离村远的特殊地方(大山、古树等)也设有土地庙。土地庙由村落集体修建,年节时祭祀,以求一方平安。这实际反映着农业文明对土地的敬畏和对乡土的依恋。
在以安顺为中心的平坝、清镇、长顺、镇宁、普定等县市的屯堡村落中,因村人信奉神佛,旧时各地均有寺庙,有的还置有庙产。如仅在安顺周围的屯堡村寨中即有系列寺庙:汤官屯有万仙洞寺、五官屯有观音山寺、余官屯有龙华寺、云山屯有大佛殿等等。
这些屯堡寺庙为多神多教合一的实体,既有佛、道教诸神,又有世俗生活中的神,这实际上也是民间信仰的一般特征。
屯堡村落中往往还建有祠堂,有围绕供奉祖先进行的迎神赛会。这些寺庙、祠堂,既是作为精神信仰中介的实体,又是村落的活动中心,对村落民俗的传承起着重要作用。
村落公共设施的存在,有力地维系了村落组织,让村落的成员意识到自己作为集体中的一员,从而承担起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产生责任感、自豪感和荣誉感。同时,通过村落的公共设施,使大量的民俗文化得以传承。
如侗族的鼓楼,本身就是村落的议事中心,又是村落的文化活动中心,具有丰厚的文化积淀;而社祠、祠堂等公共设施的存在,则使村落成员的集体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村落的公共设施,还可以使我们对少数民族的社会演化线索有更清晰地认识,从而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民俗事象中的文化底蕴。
破姓与分宗由于贵州多山,在古代,交通的不便可想而知,一味强调同宗不婚会造成很多实际困难。这一实际问题成了通婚范围调整的契机,于是在一些民族中出现了破姓开亲和分宗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