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少数民族村落及其生产生活习俗(2)

西南少数民族村落及其生产生活习俗(2)

侗族《祭祖歌》中讲述了这样一个历史故事:美道姑娘远嫁舅家,途中被老蛇拐进山洞,历尽艰辛才得以逃生。由于道远途艰,给婚姻带来实际困难,于是出现了破姓开亲、就近成婚的习俗。按这一习俗,不仅原来属于一个氏族的人,若干代后可以通婚,而且相隔数代、不同辈分的人也可以通婚。这一传说揭示了破姓开亲的真实历史原因。由于破姓开亲,使原来的家族集团变成了亲族集团。

在彝族中,当一个家族繁衍到九至十三代之后,可举行分宗。分宗后,各认各宗,各立祠堂,原家族的标志和义务消失。但同出一源的各个家支通过各种方式,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联系。一方面以父子连名的谱系表明各个家支的血统联系;同时,分宗以后,各个家支之间可以通婚,结成姻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家族关系、姻亲关系纵横交错,关系更加密切。

苗族鼓社是一种以对共同男性祖先的认同为基础形成的社会组织。它包括四类人:出生于同一宗族的男性或女性,与本宗族男性结婚的其他宗族女子,不同宗族通过仪式认同为一个宗族,收养和接纳的其他宗族的人。

从主体看,鼓社应该是一种宗族组织。一个鼓社一般由同宗的一个或数个自然村寨组成,小的数十户或百来户,大的几百户乃至上千户。每一个鼓社都有一面象征祖先的木鼓,并有一个专门负责祭鼓的组织。每13年举行一次集体祭祖活动,俗称“吃鼓脏”。

当鼓社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宗族中的分支可以独立成为若干分社,苗族称“记打江略”,意思是兄弟鼓社。大宗族的鼓社称为“黑鼓社”,小宗族的鼓社称为“白鼓社”。实行分社后,只要血缘疏远,不同鼓社之间即可婚配。这样,从黑鼓社的角度说,缔结婚姻的双方同属于一个大宗族,而从白鼓社的角度说,双方则是姻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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