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怎么考?清朝科举考试的主要程序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盛于唐朝,到了明朝更加完善和严密。清代沿袭了明朝的科举制度。清代科举考试的主要程序是:
最低一级为院试,在府一级地方进行,合格者称生员,习惯上叫秀才。第二级为乡试,在各省城进行,生员参加乡试录取后称举人;第三级为会试,在京城进行,举人参加会试录取后称贡士;最高一级是殿试,也叫廷试,在皇宫大殿内进行,由皇帝亲自主持,贡士经殿试录取后即是进士。
进士按成绩分为三甲(等):一甲三人,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称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称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称赐同进士出身。考中进士后即授予官职。
清代的科举考试以八股文为主,文章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内容空泛,形式死板,严重束缚人的思想。许多读书人为了登上仕途,陷入《四书》、《五经》之中,思想僵化,视野狭小,迂腐守旧。
鸦片战争以后,一些具有爱国思想的人士,痛感当时的科举制度禁锢思想,扼杀人才,阻碍社会前进,提出了废八股,改革科举制度的建议,但昏聩腐朽的清政府拒绝实行任何变革。
甲午中日战争以后,民族危机日益加剧,国内要求政治改良的呼声越来越高。八股取士的弊端也受到猛烈抨击。1898年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下令改革科举制度,废除了八股文,但变法失败后,清政府仍用八股取士。
后来,为了缓和人民的反抗斗争,维护其岌岌可危的统治,清政府假惺惺地表示要推行新政。1901年,宣布废除八股,对科举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随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蓬勃高涨,清政府迫于形势,不得不作出加快推行新政的姿态。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9月2日,清政府发布上谕,宣布自丙午科(1906年)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这样,隋朝以来在中国实行了一千三百年的封建科举制度便被废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