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正规途径——科举考试
唐代选拔官吏多承隋制,大体有三个途径,但最主要的是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的人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由学校出身的叫生徒;其二,由州县考取者称乡贡。生徒和乡贡都要通过有司的选拔考试而决定取舍黜陟。
当时考试科目繁多,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而明经又有五经、三经、学究一经等区别。这些都是常设的考试科目。天子自召的称为“制举”,是选拔录用特殊人才的。
“制举”不是常科,是帝王随意而设的一个科目,根据当时情况而定,因而也比较繁杂,前后不下八九十种。如贤良方正科、博学宏词科、直言极谏科、文经邦国科、沉迹下僚科等等。
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唐小说载,路逢奔马入都者,问其何急如此,曰,应不求闻达科”,这即是对设科的嘲讽。关于科类可参阅《文献通考》一书。
生徒是太学和郡县官学在年终从毕业生中考试选拔成绩优秀的生员送到礼部参加省试。“乡贡”是每年由州县考选,然后按规定名额送到礼部再参加省试。
唐代科举时间和录取名额都没有明确的定制。有时无故就停下来。如高祖武德二年、三年、四年(公元619~621年)连续三年没有贡举。有时稍有小事则停一年,甚至因物价上涨也要停一年,如太宗贞观二年(公元626年),就因“米贵不贡举”,以后亦时有停止贡举的记载。
唐朝科举的录取人数上也多少无定,“太宗贞观元年秀才二人、进士四人”;而在高宗“咸亨元年(公元670年)进士五十四人”,“四年进士七十九人”,从资料上看,高宗、武则天时取士的名额较多。
唐代的秀才与后世的秀才不同,是最高的一科,最难考取,每年只录取一二人。贞观年间又规定“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所以地方官不敢轻易贡举秀才,秀才科在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就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