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人的婚姻形态及未婚同居问题

美洲人的婚姻形态及未婚同居问题

美洲的联姻方式主要分为宗教婚姻、世俗婚姻和习惯法婚姻三种。

宗教婚姻属传统式婚姻,它是通过在教堂中由牧师主持宗教仪式而结合的婚姻。同欧洲国家一样,这是一种普遍的婚姻缔结形式。

世俗婚姻指婚礼不采取宗教教仪式,而由地方官或其他人主持,新郎新娘到指定的政府有关机构去领取结婚证书。

美洲人的婚姻形态

习惯法婚姻则是指男女双方同意结合后,夫妻同居,就自然结成了合法婚姻,既无需领取结婚证书,也不举行任何仪式。这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很常见,如爱斯基摩人不讲究结婚形式,如男方选对女方作妻子,就送一套保暖的衣服作为礼物,然后女子把这套衣服穿上,自穿衣之时起,她就正式成为这个男子的妻子了。

美国早期开发大陆时代也是这样,因为当时人们很难就近找到地方官吏和牧师,至今美国有21个州认可习惯法婚姻。

目前美洲最通行的婚姻形态,仍是一夫一妻制,有的社会学家又把它细分为五种类型:

1.冲突不断的婚姻;

2.无生命的婚姻;

3.消极投合的婚姻;

4.充满活力的婚姻;

5.全面的婚姻。

后两种婚姻类型应该说是人类一夫一妻制的支柱形态,但前三种婚姻类型越来越受到舆论的批评,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这三种婚姻形式都是对其婚姻实质内容——爱情与性的束缚和压抑。

另外,在美洲地区,未婚同居不是新事物。在秘鲁,婚前同居可以说是古已有之,有所不同的是现在的年轻人不过是有更多的自由去选择自己心爱的异性。同时,未婚同居作为男女两性的一种结合方式越来越普遍化。

二战后,高速率的社会变迁,更替了人们的行动价值,也逐渐填平了两性之间存在的传统沟壑,这些都为青年异性之间广泛的社会交往扫除了障碍。于是,非婚同居首先在美国文化这种适宜的气候中迅速蔓延下来。

尽管非婚同居在美国有一定的市场,但它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少年未婚母亲的出现、单亲家庭的增多、流浪儿童的问题,犯罪率的升高等,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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