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石鼓的发现与保护与石鼓文的研究

我国石鼓的发现与保护与石鼓文的研究

石鼓文是刻在鼓型石头上的籀文。石鼓共10枚,是唐朝初年在陕西宝鸡地区三时原的荒野之中发现的。直径2尺多,高2尺,像打击乐中的鼓形,四面环刻文字。

宋代之前,这些石鼓一直在荒郊野外,到了宋代,司马池把它移到凤翔府学。这时的原物只有9枚,好不容易才从民间凑齐十枚。宋徽宗爱搜集古物,派人将石鼓取到汴梁,放在宫内并用黄金将凹字填满。

石鼓文与石鼓

金人破汴京后,将石鼓劫掠运到北京并加以保护,这样在北京存放了600多年。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华北之前,在当时故宫博物院长马衡的主持下,将石鼓及其他一些珍贵文物先后移运到贵州、四川等地,为了避免落入日本人之手辗转万里。日本投降后运回北京,一直藏在北京故宫博物院。

石鼓刻字的年代,历史上学者认识不一致,唐代学者认为是周宣王时代的史籀所书,宋代以后的学者虽然在具体年代上有分歧,但绝大多数认为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物件。

石鼓文是我国最早的刻石,被称为篆书之祖。每鼓一首四言诗,十首为一组,记叙民间捕鱼狩猎的情况,故此也有人称石鼓为“猎碣”。十个石鼓加起来原约600字,唐宋时已残。宋代欧阳修所见也仅465字。因剥落甚重,以后人所见到的就更少。据传,唐大历10年已有《石鼓文》拓本问世。

石鼓文无论从文学、文字学,以及文化艺术方面,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唐代虞世南、褚遂良、欧阳询都推崇石鼓文的书法,杜甫、韦应物、韩愈、苏轼都专为它做过诗。宋代欧阳修撰写《集古录》,把它列为刻石中最主要的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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