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三大案是哪三大案?
明末三大案是“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的合称,三大案反映了明朝后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重重,是当时国家走向衰落的表现。
1、梃击案
万历时神宗皇后无子,王恭妃生子朱常洛,郑贵妃得宠,生子朱常洵,常洛为长。
按照皇明祖训本应遵循立嫡以长的原则,而神宗欲册立朱常洵,于是迁延不立皇太子。东林党人上疏反对,神宗不得已册立朱常洛为皇太子。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蓟州(今天津)人张差手持枣木棍,闯进皇太子居住的慈庆宫,被执讯问,供为郑妃宫监庞保、刘成所指使。
神宗庇护郑妃,不再追查,而东林党人指出这是郑妃的阴谋。后杀张差于市,毙刘成、庞保于内廷。史称“梃击案”。
2、红丸案
神宗死后,朱常洛即帝位(即光宗),不久患病,郑贵妃指使太监崔文异下泻药,光宗病情转剧,李可灼又进红丸两粒,光宗服药死。
东林党人、给事中杨涟、光禄少卿高攀龙先后上疏弹劾崔文异、李可灼。后崔文异被发遣南京,李可灼遭遣戍边疆。
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得势,于天启五年(1625年)免李可灼戍,命崔文异督漕运。此即“红丸案”。
3、移宫案
光宗继位时,郑贵妃进侍姬八人侍帝,李选侍最得宠,与郑贵妃往来甚密。宦官魏忠贤与李选侍谋挟皇太子朱由校以把持朝政。
光宗死,李选侍仍居乾清官,杨涟、左光斗等竭力上疏反对,终于迫使李选侍移出。史称“移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