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皇帝的女儿被称为“公主”

为什么皇帝的女儿被称为“公主”

在中国,周朝时一度称周天子的女儿为“王姬”,而“公主”这个名称则是从春秋战国时开始盛行的。

《春秋公羊传》中记载:“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意思是说,周天子将女儿嫁给诸侯,自己是不主婚的,而是请和自己同姓的诸侯作为长辈主婚。诸侯的最高爵位是“公”,故而天子女儿就有了一个称号——公主。

皇帝的女儿被称为公主

实际上,在先秦时期,可以被称为公主的,并不仅仅限于天子的女儿。

据《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记载:“公叔为相,尚(迎娶公主的行为叫‘尚’)魏公主。”《史记》又曰:“公叔相魏,尚魏公主,文侯时也,盖僭天子之女也。”

可见,当时诸侯之女也称公主,其迎娶的规模甚至可能比迎娶真正天子之女还要大。当时,诸侯之女除了可以称为“公主”外,还有一种称呼叫做“君主”,如《史记•六国年表》说:秦“初以君主妻河”。《索隐》解释说:“君主,犹公主也。”

到了汉代,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建立了,称谓之何的等级观念也就更严格了,“公主”这一称谓成了皇帝女儿的专用词,诸侯王的女儿则改称为“翁主”。

唐代学者颜师古在注释《汉书•高帝纪》时解释说:“天子不亲主婚,故谓之公主。诸王即自主婚,故其女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自主其婚也。”这样,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个等级。

也是从汉代开始,皇室内部公主们的称谓也有了区别,皇帝的姊妹称“长公主”(有时,皇帝最大的女儿也称长公主),姑姑称“大长公主”。公主之称,历代沿用;汉以后,翁主、王主的称号就废弃了。

唐代进一步规定: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等,享受正一品待遇。“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视从一品。王之女封县主,视正二品。”

同时,因和亲等缘故出嫁的宗女或宫女,往往也加封为公主,如唐朝的文成公主。这套制度以后变化不大。

但在北宋时,曾出现两个例外:一是北宋初年,皇帝为表彰开国元勋赵普和高怀德,特封赵女为郡主,高女为县主;二是徽宗时期,一度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

清代又有不同,凡皇后所生,称“固伦公主”,妃嫔所生,称“和硕公主”。“固伦”、“和硕”是满语,前者的意思是“国、至尊”,后者的意思是“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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