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宗教社会学,当代宗教社会学研究的问题

什么是宗教社会学,当代宗教社会学研究的问题

宗教社会学,是以宗教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探讨宗教起源和发展的社会因素及其社会功能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

宗教社会学重点研究宗教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具体包括了解人类团体与社会的宗教意义,社会对宗教的需求或排斥,宗教对社会发展的制约与促进,宗教在社会各阶层人士中的分布,以及宗教在社会中传播的状况与意义等。

本世纪的20-40年代,宗教社会学处于一个相对停滞的时期,瓦哈和巴斯泰德有关宗教社会学体系的概论性著作,摩斯的《赠与论》(1925)、尼布尔的《教派主义的社会根源》(1929)、伊文斯•普里查德的《阿赞德人的魔法.神喻.巫术》(1939)等论著,都为当代的理论发展奠定了基础。

尤其是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的《宗教行动的结构》(1937)更把一般社会学和宗教社会学推向新的发展。帕森斯的宗教社会学理论在美国的影响很大,激发了许多具体的研究,出现了一批致力于宗教社会学研究的优秀学者,如默顿、奥代、贝拉、艾森施达特和吉尔茨等。

瓦哈对当代宗教社会学的重要贡献在于他把动态的观点引入理论分析,他指出宗教可以在同一文化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而且宗教既有维系的功能,也有对抗或分裂的作用。

瓦哈认为,只有透过社会结构或社会制度这组透镜才能认清寓于个人信仰中的价值,具有多样化特征的宗教活动也只有通过分析民族共同体、性别、年龄、阶级等社会因素,才能认清其实质。所以宗教本身并非一个文化常数,而是文化地与其社会体制联系在一起。

贝拉与沃纳着重研究了美国"市民宗教"的影响,他们把"阵亡将士纪念日"仪式、肯尼迪总统的葬礼以及美国英雄的崇敬等文化表现方式,都视为宗教活动。鲁克曼则在其《看不见的宗教》中指出每个社会都有其"意义结构",这种结构通过社会中的个人而"内在化",这种意义结构具有多元的样态与多重的层面,宗教表现形态以其独特的象征居于最高的层面。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美国的宗教社会学中还出现了一种重视数量统计法的研究方法。伦斯基的《宗教因素》(1961)被认为是这种研究方法的经典之作。他从韦伯关于政治、经济行动与宗教的关系的观点出发,通过实地调查狄德罗特市市民的宗教信仰情况,用获得的数量统计资料来作出他的回答。英格的《宗教的科学研究》也大量应用这种数量统计方法。

当代宗教社会学研究的主要问题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把宗教作为社会制度的一种,观察它与其他社会制度的关系;

(2)考察不同宗教的分布情况,虔信度的地域分布与社会阶层、政党势力的分布情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3)研究宗教组织、宗教集团的类型和职能;

(4)研究宗教如何影响社会的变迁以及社会如何影响宗教的变革,特别是信仰宗教者的阶级、身份、民族、职业团体的变迁对宗教的影响;

(5)研究宗教的思想和信条在社会文化诸领域中的功能与作用;

(6)研究宗教在社会体系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7)研究宗教如何适应现代世俗生活的情况及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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