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刑、廷杖、锦衣卫及朱元璋的恐怖政治(2)

杖刑、廷杖、锦衣卫及朱元璋的恐怖政治(2)

明初时,朱元璋设御用拱卫司,是为了监督朝中大臣的违法行为,会任命自己的亲信大臣为首。这是锦衣卫的前身。洪武十五年(1382),太祖设立锦衣卫。为了巩固朱明天下,加强专制统治,朱元璋赋予锦衣卫特权,让其掌刑狱大权,并可巡查缉捕。而传统的司法部门则被锦衣卫压制,如大理寺等。北镇府司相当于情报局,要监控各个官员及王姓成员,并可以进行追捕审讯等行动。

南镇抚司类似军事法庭,主要检查军队人员的罪行并窃取军事情报和进行战斗工具的研发。它主要负责的是卫、所部队。明朝军制的基本单位是“卫”与“所”,每5000人的正规军为一卫,卫下又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大汉将军原就是卫的编制,而经历司则专门负责锦衣卫的文书工作。

朱元璋设锦衣卫是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排除异己,所以洪武年间的几个大案与锦衣卫密不可分,不计其数的无辜者葬送在锦衣卫手里,受尽各种酷刑。

锦衣卫分布于全国上下,稍有官品的人身边都会有锦衣卫,而且他有可能就是你平常最亲近的人,疏忽大意便会引来杀身之祸。全国都被笼罩在恐怖的气氛下,人心惶惶。

在诛杀尽功臣后,朱元璋终于正视了锦衣卫的弊端,他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下诏削减锦衣卫的权力,但为时已晚。锦衣卫成立时间虽短,但其影响却深远。明成祖朱棣登上大位后,又重新恢复了锦衣卫的特殊地位,并一步步加强。此后,锦衣卫一直延续至明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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