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的概念及其人文属性
在现代汉语中“礼仪”是由“礼”和“仪”两字组成的。如果仅从字面上看,礼仪的基本意思是指“礼节和仪式”。但是,礼仪一词的真正含义却远比它的字面意思要复杂得多。
在中国古代,“礼”和“仪”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礼是礼仪这一概念的核心,是人伦秩序最集中的体现。《礼记•冠义》认为:“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这就是说,“礼义”是人类所具有的根本特征和属性,也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礼记•曲礼》云:“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意思是说,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尊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尊敬别人、敬重别人。即使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也有自尊,也需要尊敬。因此,孔子对“礼”的解释是:“礼者,敬人也”,即“礼”就是尊敬他人的意思。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尊敬是“礼”的本意。
我国著名的历史文献《左传》更是将“礼”看做是治国安邦之根本,书中写道:“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五年》)这样就将“礼”的内涵延伸到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程朱理学的代表人物朱熹则将“礼”上升到天理法度的高度来认识,他认为,“礼者,天理之公也”。由此可见,以上所说的“礼”,其含义远比我们现在一般人所理解的要广泛得多,也重要得多。至于“仪”,其含义和“礼”是有区别的。
在古人看来,“礼”是立国执政的大法,而“仪”则只不过是一种礼节、仪式、仪表等形式上的东西而已,无法与“礼”相提并论。虽然如此,在中国古代“礼”和“仪”的含义并非泾渭分明,两者有时也表示同一个意思。如“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墨子-天志》)中的“仪”就是指“法度、准则”的意思。即使作为立国执政的大法的“礼”也包含着某些“仪”的成分,两者之间很难截然分开。
从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在古代中国,礼仪的内涵不仅具有礼节和仪式的含义,而且还包括道德、政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规范。可以说,古代中国社会的道德伦理秩序就是“礼”的秩序,人们的社会活动都要严格按照“礼”的要求来进行的,人际交往、言行举止、衣着服饰等都限制在“礼”的范围之内。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是礼仪内涵的核心和实质。
然而,在当今法制社会中,尽管礼仪仍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道德伦理秩序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其内涵却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特别是它过去所具有的立国执政、治国安邦的功能已被现代国家的法制取代。那么,现代礼仪的内涵到底有哪些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得对“礼仪”一词进行一番剖析。
“礼”主要包括这么几个方面的含义:表示尊重、敬意或谦和,如敬礼、礼貌、礼让等;表示隆重或尊敬而举行的活动,如典礼、婚礼、葬礼等;表示为了某一目的而馈赠的物品或行为,如礼物、送礼;表示社会生活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如上文中古人对礼的解释。
“仪”的主要含义包括:表示典范、表率,如仪仗、母仪天下;表示形式、程序,如仪式、司仪;表示容貌、风度,如仪表、仪态;表示法度、准则,如“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史记•秦始皇本记》)。如果把“礼”与“仪”二字的意思合在一起,那么,我们就不能将“礼仪”一词简单地解释为“礼节和仪式”了。
根据上面对“礼”与“仪”各种意思的解释、分析,我们对“礼仪”一词的含义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并可以归纳出一个大致的概念。所谓的礼仪,就是人们所遵从的一种言行举止规范,并以一定的形式来表现敬人律己的各种行为方式。
不过,这样一个概念仍然有些过于简单,也不够准确和科学。我们必须将这一基本概念和礼仪的起源和历史的发展结合在一起,方能获得一个完整而又科学的定义。如前所述,礼仪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人们在交往活动的逐步形成的行为模式和社会规范。
所以,严格意义上的礼仪定义应该是: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并为人们所普遍认同和遵从的有关言行举止的社会规范,是人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以一定的程序和模式来表现敬人律己的各种行为方式的总和。这样一个定义,可以说既包括了“礼”的含义,又具有“仪”的原意,因而比较准确地反映了礼仪的基本内涵和表现形式以及它的社会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