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形象及其构成要素
所谓形象,从字面上解释是指那些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情感活动的具体形状和姿态,一般用来描述人和事物的外部特征。
就个人形象而言,它通常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所形成的公众印象,以及社会公众由此而对其产生的基本看法和作出的总体评价”。它主要由外表形象和行为举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仪容、仪表、仪态三个方面构成。其中,仪容、仪表是构成个人形象的静态要素,而仪态则是构成个人形象的动态要素。只有静态要素与动态要素的有机结合,才能构成一个人的完整形象。
构成礼仪主体个人形象的静态要素,主要指一个人先天的条件和后天的修饰等静态的外部特征给公众或交往对象留下的具体印象。它主要由仪容、仪表、服饰穿戴等几个部分组成。构成礼仪主体个人形象的动态要素也就是仪态,主要指一个人的举止、行为,如行姿、站姿、坐姿、蹲姿、手姿、表情神态、待人接物等动作、姿态所表现出来的气质风度给社会公众或交往对象留下的整体印象。
下面我们将从仪容、仪表、仪态三个方面对构成国际礼仪行为主体个人形象的基本要素进行分别介绍。
仪容,在这里是指一个人的容貌,即礼仪行为主体的外貌、长相。它主要由人的发式、面容和人体所有未被遮盖的肌肤等部分构成。一般来说,仪容主要指人的肩部以上的部位,如头发、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颈部等。在正常情况下,礼仪主体的面部容貌最能引起交往对象的注意。
仪表,这是一个最有争议的概念。有的学者认为仪表就是指人的外表,包括人的容貌、服饰、姿态、风度等方面。按照这个定义,仪表的内涵不仅包括礼仪主体的仪容,而且还包括了礼仪主体的仪态,很显然这是一个广义的仪表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