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即位后所采取的稳定后金政权众多措施

皇太极即位后所采取的稳定后金政权众多措施

皇太极即汗位后,不满足于守成,不满足于发一隅。他看到了满洲人强大的力量,但他也明白,此时的后金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都存在着深重的危机。

为了改变这种内外交困的现实,使后金政权得到巩固和发展,睿智的皇太极下决心要走改革创新之路。

为了纠正努尔哈赤后期时的统治弊端,稳定后金统治,加强对汉族人的管理,皇太极认为:“治国之要,莫先安民。”于是他即位后颁布的第一道上谕,就是对努尔哈赤在辽沈地区实行的制度、政策改弦更张。

针对汉族人大量逃亡,他规定无论汉官汉民从前有欲潜逃者,还是与明廷有往来者,即使被告发,也概不论处,唯以后不得再犯;针对汉族人的不满情绪,他规定凡审拟罪犯,差徭公役满汉勿致异同。

他还规定,满汉贵族、官员及其下人,不许擅自掠取庄民的牛羊鸡猪,也不准勒索汉官财物,违者责罚;针对粮食不足,他规定停止修筑城郭边墙,以恤民力,专勤田亩,专心务农,发展生产。

这些措施中最重要的是对汉民的管理。皇太极把从前每十三丁编为一庄、依满官品级高低配给为奴的编制革除,重新规定:按品级每备御给壮丁八人、牛二头以备役使,其余人分屯别居,不与满族人杂处,编为民户,用汉官管理.

天聪五年(1631),皇太极颁布《离主条例》,其中规定:凡奴隶主犯有私行采猎、擅杀人命、隐匿战利品、奸污属下妇女、冒功滥荐、压制申诉等罪,许奴仆告发,准其离主。这一条例,限制了满洲贵族的某些特权,有利于奴仆争取改变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经过几年努力,后金的农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粮食基本上能够自给,社会矛盾得到缓和。不过这些措施在实际贯彻过程中并没有全部得到应有的落实,汉族人的处境虽有所改善,但逃民问题未能根本解决。

通过对旧制度旧政策的变更和改革,百姓得到一定的安定,社会秩序略有好转。

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建国号为“清”,改年号为“崇德”。是年,他依据汉官的建议,实行开科考试、荐举人才、设置都察院,明尊卑,等等。汉官熟悉明朝典章制度,洞悉明廷的弊端,皇太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赏赐汉官奴仆、马匹,调动了汉官的积极性,使其竭力施展才华以报答皇太极。

对于先进的汉族文化,皇太极也表现出孜孜以求的浓厚兴趣。他即位不久便设立文馆(内三院前身),把文臣分为两班,一班记注本朝政事,以究其得失;一班则专事翻译汉文典籍,以吸取和借鉴汉族统治政权的经验,将《刑部会典》《素书》《三略》以及《孟子》《三国志》《资治通鉴》等译成了满文。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