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其人和他一条鞭法的利与弊

张居正其人和他一条鞭法的利与弊

后人对张居正的评价是明朝后期杰出的政治家和理财家,能得如此评价,必有其过人之处,张居正确实做出了一番业绩。

张居正自幼聪慧,被乡人称为“神童”,自嘉靖二十六年(1547)入仕以来,就一直心怀大志,一心想在朝廷上有所作为,只是多次在朝廷崭露头角,都未赢得当权者的重视。

张居正明白,要实现鸿鹄之志,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独掌大权。可面对眼下之势,张居正唯有静静等待,养精蓄锐,等候一鸣惊人之机。

商鞅曾有箴言:“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可必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

张居正抱着一颗誓死之心,力挽狂澜,逆风而行,大刀阔斧地向着目标迈进。说张居正大刀阔斧那是一点都不夸张,张居正的改革涉及边防、吏治、生产、税制等等,可谓囊括了朝政的大部分内容。

张居正的改革,最为人称道的可谓是推行了一条鞭的税收方法,这也是张居正改革的核心内容。所谓一条鞭法,就是将一县之赋役,悉归于一条,将丁银归入田赋之下,这样赋和役就合并在一起,统以银两来收取。百姓可以通过银两来抵徭役,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徭役被取消了。赋役征收大大简化,土地兼并得到打击,百姓负担也减轻了,可以安心从事生产了。

明中叶以后,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商品经济得到很大的发展,金钱的魅力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上至皇室、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对金钱的追求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明穆宗,就是一个视财如命的典型,为追求游幸玩乐和物质财富的享受,他无限地勒索国库银两,以公充私,供自己挥霍。上行下效,于是官员纷纷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敛财。在农业社会,财富大都由农业创造,于是,对土地的兼并便不可限制地严重起来,对农民进行搜刮便理所当然成为谋财之道。

这些敛财者,一味中饱私囊,宛若一个一个的蛀虫,长此以往,终究会有一天引火上身。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小的不说,我们看看那些能在历史上留下名的:山东的唐赛儿起义,浙江的叶留宗起义,福建的邓茂七起义,等等,其势越来越难以抵挡,张居正看到了并且开始反思了。

一条鞭法终究是实行开来,赋役折变成银两,更是规定了定额,这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大转折。中国的税制自秦汉以来,一直以征收实物主要手段。一条鞭法推行以后,便确定了银两在赋役制度中不可动摇的地位,并一直延续下去,赋役从实物向货币转换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很残酷,一条鞭法,触动的是地主阶级的利益,所以这就注定了它的贯彻实施要大打折扣,在一些已经推行一条鞭法的地方,官府仍然以各种名义征收赋税,更有甚者,还强迫农民从事各种徭役。这大大违背了一条鞭法的精神。

尽管如此,瑕不掩瑜,张居正的改革,仍是成功的,他的改革对缓和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安定社会,发展生产,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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