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分别指什

佛教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分别指什

“五蕴”“十二处”和“十八界”是佛教十分重要的理论概念,合称“三科”。下面我们解释一下佛教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分别指什么,供朋友们参考。

一、五蕴

五蕴是指“色、受、想、行、识”五种因素,佛教认为世间的事物由这五种因素构成。其中:

“色”相当于物理现象,包括地、水、火、风,以及它们所产生的现象如轻、重、湿、热等;

“受”指感觉,根据人的器官不同又分为眼根所生受(生受可以理解为生发和接受)、耳根所生受、鼻根所生受、舌根所生受、身根所生受、意根所生受;

“想”是直觉、认识等思维上的能力;

“行”相当于行动,指经过思考判断后做出的具体行为;

“识”指意识,是将心理活动和认识活动统一起来的根本意识。

二、十二处

十二处是佛教对人的生理感觉和认识活动的解释,分为“内六处”和“外六处”。

内六处指属于人身体的眼、耳、舌、鼻、身、意,又称为“六根”,其实就是人的感觉器官,人对外界的认识都来源于此。

“内六处”中眼、耳、鼻、舌、身分别能感受到色(事物的颜色、形体)、声(外界的声音)、香(气味)、味(味道)、触(触感)。“意”并不是器官,是对各种感觉的综合认识,与它所对应的是“法”(外部一切事物)。

而色、声、香、味、触、法合称“外六处”,也称“六境”。“十二处”构成了人的全部感觉和感觉的对象。

三、十八界

是在“十二处”的基础上加上了“六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和意识。“六根”是人认识外界的工具,“六境”是认识的外界对象,而“六识”是人的认识能力,“六根”“六境”和“六识”合为“十八界”,概括了人的全部认识活动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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