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商鞅在秦国变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商鞅,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也称卫鞅。少好刑名之学,曾做过魏相公叔痤家臣。
后来公叔痤去世,卫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欲续修穆公之业,遂西入秦,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富国强兵主张,孝公大悦,任为左庶长,主持变法。
公元前356年,商鞅进行第一次变法,内容包括:
(1)编造户籍,五家为“伍”,十家为“什”;颁发法律,制定连坐法,告奸者赏,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轻罪用重刑;
(2)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奖励军功,按军功授爵,定秦爵二十级,凡斩敌首一个,赐爵一级;禁止私斗,违者重罚;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生产粟帛多者可免除徭役;
(4)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内容包括:
(1)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允许土地买卖;
(2)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
(3)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4)统一度量衡制。
商鞅变法的历史影响:
商鞅变法,加速了社会经济变革和集权政体的形成,使秦国逐渐富强起来,成为战国时最强大的国家,为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在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商鞅变法,在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在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使秦国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