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代的屯田是一种什么样的农业组织形式?

我国历代的屯田是一种什么样的农业组织形式?

所谓屯田,亦称屯垦,自西汉以后历代政府用于组织劳力、垦种荒地或边远土地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西汉以来,历代为解决军粮供给、军费开支及补充国库储备,多组织兵士、利用人犯或招募农户垦种,主要采取军屯和民屯两类形式

我国历代的屯田

军屯即以军事组织形式由军兵及其家属进行屯种,民屯即以民户为主体进行组织屯种,其中包括一般民户屯种及罪犯屯种。

屯田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提供全部或部分生产资料,强制士兵、农民或某些罪犯耕种。

屯田组织性强,耕地面积广,能使用先进的耕作法,产量往往较高,这就使军队取得了给养和税粮,充实了国家力量。

如三国时期,曹魏屯田最广,力量最为强大,促进了北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天下统一打下了基础。但由于屯田剥削太重,屯田兵和屯田客不断反抗,迫使晋统一全国后既行废止。

唐宋时,称军屯为屯田,民屯为营田。《唐六典》中记载了西域屯田区的分布的规模:“安西二十屯,疏勒七屯,焉耆七屯,北庭二十屯,伊吾一屯,天山一屯。”一屯是50顷,各屯合计2800顷。

元代除军屯、民屯外,并有军民混合屯。元朝在别失八里等地设立屯田,始终直接和应对战事联系在一起,成为元朝打击由察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组成的西北叛王联盟的一支有力武器。

明代又有商屯,始创于洪武三年(1370年)。盐商招募农民开垦边郡荒地,耕种得粮,缴纳于边郡,换取盐引(贩盐的凭证),所以叫作“商屯”,又称盐屯,后渐废。

清沿明制,而屯田规模更大。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在统一的大背景下,屯田点迅速扩展到天山南北。屯田的形式,也由以往历代以军屯为主的单一形式,发展到兵屯、民屯、回屯(维吾尔人屯田)和遣屯等多种形式。

总的来说,历代所行屯田,变大片荒地为良田,对恢复发展生产、开发边疆起到了积极作用。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