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阴阳”观念有哪些?
“阴阳”的起源很早,战国阴阳家的出现使得阴阳的学说开始流行,再后来被儒家接受,形成了儒家的阴阳观念。阴阳代表了事物的两个方面,阴阳的运动主宰了世界的变化,会表现在事物的变化上。
汉代时,儒家进一步发展早期的阴阳观念,认为阴阳是阴阳二气。如董仲舒提出阴阳二气此消彼长,阳气在春天生发出来,而夏天以后,阴气生发,阳气开始藏匿,由此决定了四个季节的寒暑变化。董仲舒还认为阴阳并不平等,阴的地位要低于阳,在人类社会中,阳是德行,阴是刑罚,阳是男人,阴是女人,就是“阳尊阴卑”的思想。
到了唐代,阴阳被赋予了人格的内涵,用来解释君臣关系等。而宋代的学者与汉代儒者的看法不同,他们认为阴阳不是两种气,而是同一种气的不同表现产生了阴阳,例如朱熹就说“阴阳只是一气”(《朱子语类》),认为阳的消减同时就是阴的生长,而不是阳气减少了,再有另一种阴气生发出来。
明清时期的哲学家王夫之认为阴阳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同时存在,相互依赖,也互相牵制,不让对方发展地过于极端,而阴阳的这种关系,使得世界富于变化,同时能相对稳定而不变得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