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刘晏理财的三个方面措施
刘晏理财是唐代宗、德宗时期,理财专家刘晏针对当时财政经济情况采取的财政改革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措施。
1、整顿海盐专卖事务
代宗大历元年至德宗建中元年,理财专家刘晏主管东部海盐专卖事务期间,一方面精简原先臃肿的盐政机构和冗官冗员,另一方面把政府统购统销食盐,改为政府在产地统购食盐。
具体办法是:以榷价批发给商人,再由商人运往各地零售,将政府从烦琐的食盐运销事务中解脱出来。这样,不仅避免了多设盐官扰民的流弊,也使政府的收入大增。
2、漕运改革
刘晏还对漕运进行了整顿。当时,由江淮向关中运粮的漕运是唐王朝的生命线,刘晏疏浚河道,训练漕卒,在扬州制造坚牢的运船,加强各水路交汇处的转运仓的建设。
并在各输段上分别使用适应本段水情的漕卒和漕船,分段漕运,从而提高了运营效率,保证了漕路的畅通,从而保证了京师地带的粮食供应。
3、推行常平法
刘晏还大力推行了常平法。在各道设巡院,选择精干廉洁的人做知院官。
知院官每旬每月都要把本道各州县的雨雪、丰歉情况向中央申报,政府在丰收地区用较高的价钱买进粮食,在歉收地区则用较低的价钱售出,保持各地物价大体稳定。
刘晏的财政改革,增加了唐政府的财政收入,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唐政府的财政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