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监国制度简介

西周的监国制度简介

西周实行的分封制,主要是分封诸侯,但是除了分封诸侯外,同时还设立了诸监。这方面的内容,却是过去讲西周史时很少论述的。

周武王克商,封商纣之子武庚于殷,使其继承商的祭祀,也使商遗民臣服于周。不过对武庚是否死心塌地地服从很不放心,所以又派自己的弟弟管叔、蔡叔、霍叔三人去监督管理,称为三监。

后来,三监叛乱,周公杀管叔、放蔡叔以后,并没有废除这种监国制,而是根据社会矛盾的变化,由监视商遗民改变为监视地方诸侯。这种监国制度,近来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使我们对这一制度较前清楚多了。

1958年8月在江西省余干县黄金埠出土一件《应监觑》,铭文共六字,为“应监乍宝噗彝”。“应”即《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说的“邗、晋、应、韩,武之穆也”之“应”,是武王之子,被封在应地为诸侯,而“应监”可能是周王派往应国的监国者,《应监觑》就是这监国使臣所作的铜器。

西周青铜器《仲畿父簋》:“仲畿父史(使)于诸侯、诸监。”这是西周时代诸侯、诸监并存的记载。过去我们只知道周初为监视朝歌殷王武庚才设置三监,而不知诸监的设置乃西周普遍存在的定制。”

可见,西周设置监国制度不仅有周初的三监,而且以后成为与分封诸侯并存的政治制度,因而才有诸侯、诸监并称的现象。《周礼•天官•大宰》:“乃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立其监。”文献上也有建立监国制度的记载。

据耿铁华的研究,这些监国者由周王派到各诸侯国去,既要对诸侯国君的活动加以监视,又要佐助诸侯国君加强对封国的管理和统治。

只要诸侯国君按照周王朝的统治意图办事,按时朝觐,缴纳贡物,履行义务,维护西周王朝的统一,监国者对诸侯国并不会有所损害,甚至还能够加强地方同周王朝的联系。

监国制与分封制是密切联系着的。分封诸侯是为了“以藩屏周”,监国制则是为防止分封制本身所含有的分裂割据的弊病而采取的相应措施,同样是为巩固周王朝的政治制度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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