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黑脸包青天”包拯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作为封建士大夫的一员,包拯可以说完全能够代表宋朝士大夫的一个侧面。虽然宋朝的士大夫在军事上苍白无力。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宋代的士大夫也并不是没有能人。
包拯于景祐四年(1037)正式登上仕途,经过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创业立制,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处于一个稳定发展时期,但也存在着严重的内忧外患。外有辽、西夏与宋鼎足而立,宋朝每年以相当数量的“岁币”、“岁赐”维持着和平共处的局面。
而在国内,政治腐败,冗官、冗兵、冗费日益严重,土地兼并激烈,小规模的农民起义接连爆发,社会矛盾、阶级矛盾都在发展,政治、经济危机四伏。
包拯虽然没有像在他之前的范仲淹和在他之后的王安石那样,提出和推行一整套系统的新政和变法,但他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提出和实行了许多具体的改革措施,兴利除弊,为民造福。
包拯的改革主张,其目的是巩固宋朝的封建统治,但从客观效果上看,却有利于当时的下层人民。包拯之所以为天下百姓所爱戴,原因很大部分也在于此。
司马光在《张方平第二札子》中说:“向者仁宗时,包拯最名公直。”与司马光同时代的沈括在《梦溪笔谈》中也说:“包孝肃尹京,号为明察。”枢密副使吴奎所撰《孝肃包公墓志铭》说:“宋有劲正之臣,日‘包公’。……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
宋神宗时,西羌俞龙珂投宋,对押伴使说:“平生闻包中丞拯,朝廷忠臣,某既归汉,乞赐姓包。”神宗允其所请,赐姓名为包顺。
从像司马光这样的士大夫,到童稚、妇女、小夫、贱隶,都对包拯倍加赞扬。当然包拯也不是浪得虚名,《宋史》上记载的包拯的两件事情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包拯担任天长县知县期间,有盗贼将人家牛的舌头割掉了,牛的主人前来上诉。包拯说:“你只管回家,把牛杀掉卖了。”不久又有人来控告,说有人私自杀掉耕牛,因为当时法律规定,不准私自屠宰耕牛。于是,包拯道:“你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还要来控告别人呢?”这个盗贼听罢又是吃惊又是佩服。后来,包拯任端州知州,端州这地方出产砚台,但他在任职期间,他没有拿一块砚台回家。
包拯这种铁面无私的性格受到皇帝赏识,所以朝廷于庆历三年(1043年)将他调到东京府。这是包拯自进京考试之后,第二次来到京城。他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但对包拯来讲,却十分重要,这是因为,从此包拯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并且可以对朝廷各个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实际上,包拯在任监察御史期间,确实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并且还曾出使辽国,并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博得赞赏。
包拯对待百姓可以说是“爱民如子”,而对待贪官污吏则可以说是“疾恶如仇”。无论是宰执大臣,还是皇亲国戚,见其有过,包拯必加弹劾,以至于“包弹”在当时即成为一句典故。宋蔡修《铁围山丛谈》卷三记载:“都邑谚……目人之有玷缺者,必曰有包弹矣。包弹之语,遂布天下。”
包公的清名一方面也来自宋朝的吏治腐败,中国历代都有奸臣,宋朝尤其突出。不算个别为非作歹的奸佞之臣,仅群体性作乱的奸党就有“六贼五鬼”。“六贼”是蔡京、童贯、王黼、梁师成、朱劢、李彦,“五鬼”是王钦若、丁谓、林特、陈彭年、刘承硅,以后还有秦桧、贾似道、韩佗胄等。在奸臣群出的宋朝,包拯确实是显得格外抢眼。
宋朝的吏治给了包拯充分发挥其“包弹”特长的空间,比较著名的弹劾有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