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和外交失败与《辛丑条约》的鉴定(2)

李鸿章和外交失败与《辛丑条约》的鉴定(2)

7月16日,李鸿章坐船到达上海,先同各国领事见了面,互通声气。此时,参加东南互保的几位大员纷纷上奏,要求赋予李鸿章全权大臣之职。8月底,已经在“西狩”路上的慈禧批准了这一建议。于是李鸿章作为全权大臣,继续北上了。

光绪二十六年(1900)十月,李鸿章抵达北京,在随后的谈判中,李鸿章根据国际法据理力争,他提出皇室之前的宣战诏书乃是受到胁迫而写成,而义和团乃是叛逆,和清政府并无关系。因此这场战争并不是清政府与十一国交战,而是外国派兵入华帮助清政府剿灭义和团。

基于这一理由,李鸿章坚决不同意割地的要求,只同意赔偿军费及其他要求。经过将近1年的谈判,终于达成了一致,这就是著名的《辛丑条约》。根据这一条约,清政府将向所有参战国赔付总数高达4.5亿两的白银,史称“庚子赔款”。此外,清政府还被迫建立使馆区和外交部,惩罚参加义和团运动的官员和地区等。

正如李鸿章自己所言,他最终为了这个条约的签署,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其实不妨说,李鸿章是被气死和累死的。他奋斗一生想要让大清国“外修和好,内图富强”,但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在他落笔签署《辛丑条约》之时,这个梦想彻底灰飞烟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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