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十三行起于什么时候?
广州十三行又称“洋行”、“洋货行”,是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特许在广州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
广州十三行其名称起于明代,清代在广州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并不固定为十三个行业,但统称为十三行。
从清朝初年始,十三行位于广州市区西南方的十三行路,南与六二三路、沙面相邻。它是官方特许的垄断性商业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协定出口货价及代中外商人纳税。
除了做生意之外,十三行还要与来华洋商打交道,从货物买卖到日常起居,事无巨细,都必须通过十三行。
1757年,清政府规定对外贸易仅限广州一处,十三行的业务日益发达。公行在清政府与外商交涉中起中间人作用,它享有对外贸易特权,所有进出口商货都要经它买卖。
十三行起初本为牙行性质,后来也自营买卖,大的商号拥有资产上千万银两,出现了一批世界级的豪富。它们和官绅相勾结,垄断进出口贸易,掠取巨额利润,官绅从中取得大量贿赂。
1842年签订的《南京条约》规定,废除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公行制度,允许英国商人在各口岸任意与华商交易。
1843年,广州开放通商,一些十三行行商仍旧营业,但因失去了对外贸易特权而日趋没落。他们曾经对新定的自由通商进行种种抵制,力图保住昔日的独占地位,但未能如愿。十三行中的原有成员,有的转为买办。
1856年,十三行毁于广州西关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