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建立是阶级关系压倒血亲关系
周族在灭商之前本是一个处在原始社会末期的小氏族,而当时东方的商族已是一个较先进的奴隶制国家。
于是,周族一方面接受了商族的先进生产力及其丰富的文化,一方面把自己原来的氏族制度中为全氏族服务的机构变成为“国家”的统治机关,氏族的血缘关系演化为以宗子世袭为中心的宗法系统,氏族社会的军事首长和氏族酋长演化成为国王和执政,政治上的阶级关系已逐渐压倒或者说高于氏族的血亲关系。
西周实行的宗法制,从理论上说周天子或诸侯的新王新君由于是宗子,他们即位后,他们的所有昆弟因为是小宗,就都要自卑于尊。
不过,西周的史料残缺,已看不到直接的材料。战国秦汉之间人对西周史的追述,则多为当时人拟议之辞,可能掺有战国秦汉时的色彩,但亦不会完全是向壁虚造,或有其所据,我们应当视为二手材料而加以利用。《觳梁传》述西周礼制,有“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不以亲亲害尊尊”。《礼记•大传》:“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
这都是指宗统不得干预君统,也就是政治关系高于宗亲关系。天子的诸弟对天子要论君臣关系以君事之,不得讲亲属关系以兄事之;诸侯的兄弟对诸侯也同样要以君事之,不得以兄事之,从而使血统关系的地位降低在政治地位之下,君臣、上下之阶级森严了。
贵族之间如此,贵族之于国人,当然更难以讲什么平等、民主的关系了。所以,我们说西周王朝的历史,即便有些民主的残余形式,也已处于次要地位,民主因素始终是在君主专治之下体现着,而阶级专制才是主要方面,对当时社会起着主导作用。
西周的政治史,民主既退居次要方面,西周王朝的政体也就不能说成是属于像古希腊城邦那样的民主制一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