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制什么时候开始的?均田制的历史影响

均田制什么时候开始的?均田制的历史影响

北魏政权建立后,土地荒芜,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于是,均田制应运而生。下面具体讲讲均田制什么时候开始的,以及均田制的历史影响等问题。

均田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均田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北魏初年,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农民向政府交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这是均田制的开端。

北魏孝文帝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并开始执行。北魏至唐前期都推行均田制作为基本的土地制度。后来的隋朝和唐朝初期仍行此制。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下,实行两税法,均田制被废止。

二、均田制的主要内容

(1)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分露田时会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桑田则为世业田,不须还官。

按照规定,桑田内要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等,至于不宜蚕桑的地区,则改受麻田,男子十亩,妇人五亩。

(2)露田、桑田均不得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

(3)奴婢受田数量和办法与农民相同,可得壮牛一头,田三十亩,但不再给桑田。

(4)地方官吏各随在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十五顷,下至县令、郡丞六顷。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

三、均田制的历史影响

均田制的实施,在一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族兼并土地。国家公开授田,可以招徕流民和豪强大族控制下的依附农民,有助于开垦荒地,发展生产。自耕农增多,户口滋殖,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调发徭役。

北魏以后,北齐、北周、隋唐时期继续沿用,具体方法上有所变更。如唐代还规定因迁徙等原因,可卖口分田(北魏时称露田),扩大了土地买卖。

唐朝时,由于政府控制的土地越来越少,奴婢、耕牛已不再授田,妇女一般情况下也不再授田。唐朝后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逐步趋于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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